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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开展大规模打击传销百日行动

2009-07-07 16:18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记者从陕西省工商局了解到,从7月10日至10月20日,陕西省公安厅和省工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采取联合行动,全面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据悉,这是陕西省第一次开展如此集中、大规模的打击传销活动。

今年以来,陕西省相继取缔多个传销窝点。据统计,今年1—5月,全省共取缔传销窝点1105个,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起,清查、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9854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起,涉案人员172人。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查处的情况看,传销分子的违法手段和方式有了六大新的变化和特点。

特点一:传销名目繁多,欺骗性更强。与过去相比,目前,组织者以“高薪招聘”、“招工”等为诱饵,利用“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目,大肆诱骗群众参与传销。陕西省公安厅负责人介绍,在内容上,由以往的传商品、传实物,逐渐演变为传概念、传理念、传份额。同时,一些传销组织收取的“入门费”从几千元向几万元的“高额加盟”转变。在陕西省一些地方,一些组织还打着“西部大开发”等旗号,谎称得到国家“暗中支持”,实施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特点二:传销案件呈高发态势,与其他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组织规则上,传销内部组织更为严密,人员由以往的“只进不出”变为“有进有出”,活动更为诡秘,传销组织裂变速度明显加快,并且涉及多个地方,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

特点三:利用互联网传销的情况日趋严重。违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发展人员、组成网络、计算报酬和资金结算等一系列违法活动。有的传销组织用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甚至通过地下钱庄洗钱。

特点四:通过代理方式从事传销活动。犯罪分子以公司名义将产品卖给有营业执照的代理商,代理商表面上与传销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但其实代理商往往负责与参加传销人员签约、录入人员信息、发放奖金、物流配送等,传销公司则在后台操控,隐蔽性更强,逃避监管打击。

特点五:跨地区传销违法犯罪越来越明显。违法主体向各阶层扩展,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受骗参与传销的情况突出,一些传销组织欺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群众参与传销,蔓延趋势明显。

特点六:传销人员与执法人员对抗加剧。个别地方还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派出所、工商所,伤害公安、工商执法人员的恶性事件。

针对这六大新出现的变化和特点,此次集中执法行动主要打击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特别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集中清除长期盘踞本地的传销窝点和人员,消除传销可能造成的不稳定隐患。

据悉,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规定,公安部门要对多次参加传销活动、既是受骗者也是骗人者、影响恶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劳动教养;对上当受骗且没有欺骗他人参加的,以帮助教育为主,防止反复上当。同时,执法中,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工商、公安机关,将在全省通报批评。

实习编辑:肖冠男 来源: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记者 马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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