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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元阳警方破获冒充领导发短信诈骗钱财案

2009-07-06 13:46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近日,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破获3起手机短信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为帮助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有效打击和防范短信诈骗犯罪,近日,元阳警方对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基本案情:

200952414时许,元阳县某局2名职工和1名建筑公司职工收到显示为该局局长的移动电话(号码:1388733xxxx)发出的短信:我和上级领导在外面有事,需马上汇款10000元给我,农业银行帐号:6228480602479325915,户名:吴某。收到短信后,3人当即分别向该短信上的帐户各汇款10000万元(共计人民币30000元)。事后核实该局长并未发过该短信后发现被骗,遂到县公安局报案。经元阳县公安局刑侦民警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李某、宁某于610日在曲靖市被抓获归案。

作案经过:

作案分子想法查找到领导的身份资料及手机号码后,用自己的照片套用该领导的个人资料办理假证件,然后带着办好的假证件和从外地购买的银行卡到准备诈骗的县、乡的移动或联通沟通营业厅,用假证件冒充领导补办手机卡后打出领导手机的通话清单,并群发短信给清单上的手机号码。短信大致内容是“我现在正在和某上级领导在外开会,我不方便讲话,现急需一万元钱,请将款汇到XXXXXXXXXXXXX帐户上,户名是XXX,汇款后将单据保管好,回来联系”。短信收到后,该领导的同事和朋友误以为其有事,就按短信内容将钱汇到该帐户上。嫌疑人正是利用该局长的手机号码让其同事和朋友打消顾虑后进行诈骗。嫌疑人通过拨打银行查询电话得知诈骗短信上的帐户内有款汇入后,立即采取取现、跨行取款、转帐等手段诈骗所得的款取掉。之后,嫌疑人又会用另外一张手机卡发一条短信过去,“我是XX局长,我手机没电了,现在借朋友的电话,你方便的话请再汇2万过来,帐户是XXXXXXXXXX,户名是XXX”,进行第二次诈骗。

案件特点:

此案件是各种短信诈骗中手段最新、欺骗性、隐蔽性较强的一种,诈骗短信从来源和内容上极具欺骗性和针对性。第一,犯罪嫌疑人很好地将短信的号码和内容变得很真实,“真实的某局局长的手机号码”“真实的短信内容”,第二,以往的短信诈骗案选择对象往往是盲目撒网,以利为诱,但此案件却是带有极强的针对性,诈骗目标锁定在与某领导有电话联系的群体上,“以名为诱,假借他人手机号码之名诈骗”,让人失去辨别能力。第三,以往的短信诈骗在手段上单一的选择手机短信,但是这起案件中,嫌疑人使用了网络查询、手机短信、网上银行等手段,诈骗手段较复杂,是一种新型的网络短信诈骗案件。

防范措施:

一是学习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培养对信息诈骗的免疫力,增强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收到转帐、汇款等涉及金钱内容的信息要保持高度的警惕,认真细致地进行多方查证。如及时回拨,确认是否机主本人;向领导的家人、同事进行核实;侧面核实短信发布者的真实身份。如询问工作、生活细节情况等;发现问题后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不上当,有效地消灭不良信息生存蔓延的空间。

二是受骗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形成全社会参与防范、打击的良好氛围。

三是电信、金融等部门要进一步抓好手机卡、固定电话及银行帐户的开户审查环节,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力争从源头上对犯罪嫌疑人作案使用的银行帐号、电话及手机加以控制,从而遏制此类违法犯罪的发生。在银行、邮局内张贴宣传标语或让工作人员进行提示,压缩犯罪空间。金融机构保安人员要加强对营业厅附近的巡视,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工作人员在柜台前发现在短时间内频繁汇钱出去或异常的提前支取情况应给予善意的提醒。

四是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落实财务制度,加强对财务流通的管理。

编辑:邓京荆 来源:中国日报社驻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 通讯员 戴圣焘/刘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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