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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粮食供需处紧平衡状态 库存粮食质量良好

2009-07-02 16:13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72日上午,陕西省粮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省粮食质量管理等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陕西省粮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勇说,陕西省属于国家确定的产销平衡省份,近几年,全省粮食年播种面积5100万亩左右,总产量基本稳定在230亿斤左右,历史最高粮食产量年份为1998年,总产量达260亿斤。近年来的全省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显示,陕西省粮食消费量呈逐年增长态势。2003—2007年全省粮食年均消费量248.5亿斤,年均递增约5%。从总量上看,陕西省粮食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

2008年,全省粮食系统经受了近年来最为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先后战胜特大地震、粮食价格剧烈波动和国际金融危机等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全省粮食流通工作呈现出五个特点:一是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成效显著。二是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三是粮食购销工作进一步加强,保证了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四是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迈出可喜步伐。五是抗震救灾粮食供应和军粮保障取得了突出成绩。

王副局长说,从1998年以来,为改善全省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水平,确保库存粮食仓储安全和质量安全,省粮食局局先后三批争取中央储备粮库建设资金6.7亿元,按全国统一的粮仓设计标准,新建21.94亿斤仓容的现代化粮食仓库,并统一配备标准化的仓储机械设备,显著改善了仓储设施基础条件,实现了好仓装好粮。

2005年,省粮食局制定《陕西省粮食质量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抽查、监测制度、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制度、粮食检验比对考核制度、粮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明确了质量管理的相应要求和规定,完善了粮食质量监管的制度体系。此外,全省积极推广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规模化的仓储管理工作;推广应用绿色、环保的科学保粮技术。2007年起在全行业停止使用甲基溴熏蒸药剂,采取替代技术环保储粮,有效保证了粮食的储存和质量安全。

近年来,陕西省粮食局开展了针对各级储备粮、各类政策性存储粮以及国有粮食企业库存商品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了粮食质量管理中的不标准、不规范现象,确保了全省库存粮食的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针对库存粮食可能受到的化学药剂和真菌毒素污染的状况,增加了农药残留和真菌毒素污染等卫生检验项目。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省库存粮食质量良好,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近年来,在陕西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粮食局先后筹集资金近4000万元,开展质检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共新增办公、实验用房4000多平方米,新增各类质检仪器设备3700多台(套),全省整体检验能力和装备水平有了显著提升。截止到2008年底,全省隶属于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质检机构有22个,其中省级机构1个、市级机构10个,县级机构11个。目前,7个省、市级粮食质检机构通过了计量认证,省粮油质检所被国家确定为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和首批标准验证实验室,西安、宝鸡等4个市级粮食质检机构被国家确定为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

今年2月,陕西省粮食局与省粮食行业协会共同组织举办了在面粉生产中不使用增白剂的倡议活动,爱菊、老牛、陕富、西瑞等省内26家知名大中型面粉加工企业向全省同行发出倡议,提倡在面粉中不使用增白剂,不滥用、不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并承诺坚持责任第一、质量第一、健康第一、信誉第一、导向第一,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生产加工的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近年来,国家粮食局针对《稻谷》等主要粮食标准与当前粮食市场发展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本着促进粮食生产,提高粮食品质,进一步规范检验和判定方法、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组织开展了《稻谷》、《玉米》、《大豆》三项标准的研究和修订工作。目前,三项新标准已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稻谷》标准已于昨天(71)起正式实施,《玉米》和《大豆》标准于91日起正式实施。这三项国家标准都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出口。在稻谷、玉米、大豆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变化:其中《稻谷》新标准在原有5个等级的基础上,增加了等外级,将稻谷的定等指标由原来的出糙率、整精米率两项指标修订为出糙率一项指标,并对整精米率按等级进行设置;《玉米》新标准将原有的3个等级调整为5个等级,并增加等外级,同时修订了容重测定的相关方法和内容,将原来的整精米率统一标准调整为分等设置;《大豆》新标准按大豆、高油大豆、高蛋白大豆分别进行了质量要求,并将定等指标由原来的纯粮率修订为完整粒率、粗脂肪含量和粗蛋白含量。此外,新标准还要求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标注名称、类别、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等,实现质量追溯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稻谷、玉米、大豆是陕西省的重要粮食生产品种,新标准根据粮食质量等级收购粮食,将对增加农民收入起到积极作用。省粮食局副局长王勇指出,新标准的实施有益于农民增收,但不会对粮食价格造成影响,陕西省将按照国家粮食局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新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编辑:邓京荆 董淼 来源: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记者 马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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