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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09-02-20 14:02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济南)消息:记者从山东省交警部门获悉,自220日起至331日,山东交警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以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

对超速50%以上的,必须依法吊销驾驶证;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要依法拘留;对交通违法满12分的,及时通知违法驾驶人参加学习。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正面相撞事故,将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建设规划,对双向4车道以上的道路分期分批逐步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对新建4车道以上的公路力争同步建设。

为全力预防和减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在集中整治期间,山东各交警支队会将不少于3/5的民警、交警大队将不少于4/5的民警投放路面;高速公路在现有警力的基础上,根据各路段车流量,按每两公里不低于1人的比例,上路开展工作。

本次交通整治行动力争实现高速公路和主要国道、省道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编辑:段若兰 来源:中国日报社山东记者站(记者赵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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