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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火灾事故追踪:多数长乐酒吧火灾事故遇难者家属接受垫付25万元赔偿款

2009-02-05 15:08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据长乐市政府官方网站25发布的消息,长乐市政府作出决定,向每位福建长乐“1.31”(拉丁酒吧)火灾遇难者家属垫付25万元赔偿款。

长乐市政府各级各部门按照省、福州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长乐市政府为解除死者家属后顾之忧,不再为较长的诉讼时间困扰,与死者家属再次续签补充协议,在死者遗体火化之后,市政府按照每位遇难者在原已议定15万元垫付款基础上,再按追加10万元的相同标准,一次性向所有遇难者的家属再垫付赔偿款,待最终责任认定后,再依法向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索赔追讨事故的赔偿款项。

据记者了解,截至发稿时止,已有10位死者家属代表在协议上签字。

目前,在福建省、福州市相关医院的精心治疗和护理下,24名伤员中有23名伤员病情稳定,1名重伤员病情渐趋稳定。长乐市政府在先期垫付20万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又追加30万元资金垫付医疗费。

另据记者了解到,赶赴现场调查的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王沁林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透露说,这个酒吧是违法经营,没有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就擅自违法开业。”

目前,省火灾事故调查组还在全面深入开展调查工作。

(中国日报记者 胡美东 实习记者 朱兴鑫 编辑 邓京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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