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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促进工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2008-12-09 11:47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吉林省工业经济的影响日益显现。为积极主动应对挑战,遏制工业生产下滑的态势,抢抓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重大机遇,近日,吉林省制定出台《促进工业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组织贯彻落实。

主要政策措施包括:

——积极推动产需衔接。围绕省内重点工程、产业上下游配套,组织开展专项产需衔接。重点组织工程机械、电力器材和设备、建筑材料等产品的专项对接活动,积极为企业扩大市场。

——制定促进一汽汽车销售政策。通过实行政府采购、团体采购、加快出租车更新、减免税费等办法,扩大一汽汽车在省内的销售和使用。

——努力化解通钢、吉林化纤等重点行业中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积极创造条件,给予政策倾斜,支持这些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扩大产品市场,减轻企业负担。

——在符合准入条件下,积极支持省内医药产品进入全省挂网集中采集目录;积极争取省内药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用药目录。对省内医药产品价格实行更灵活的定价政策。

——建立重大工业投资项目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在规划、用地、环保、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积极推动企业围绕国家拉动内需所实施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力度,加快提高装备水平,调整产品结构。

——金融机构要积极扩大企业抵押、质押范围。探索动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出口退税单据质押等新型抵押、质押方式,相关部门应予以办理登记;对重点企业保持信贷规模不缩减。

——准许暂时闲置的资本金向外拆借。新设立企业因正当理由未开业经营逾半年的,允许其保留营业执照和经营资格,允许将暂时闲置的资本拆借给同辖区其他企业,但要有效防止其资本金抽逃。

《政策措施》还就扶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保障能源供应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编辑:邓京荆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 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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