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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空气质量不达标 德国33个城市遭欧盟警告

2013-03-02 16:40:36 来源:人民日报
中国日报-看世界+加关注 打印 发送 字号 T | T 我来说两句2311人参与)

欧盟近日对德国柏林、汉堡、法兰克福等33个城市发出警告,要求这些地区尽快采取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否则将面临欧盟法院的巨额罚款或起诉。柏林城市发展与环保部发言人佩特拉·罗兰德女士3月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欧盟制订的环保标准太高,柏林将与联邦政府以及其他联邦州共同商议应对的办法。汉堡市政府发言人则对本报记者说,他们现在没有达标,将来肯定能达标。

12个欧盟国家氮氧化物排放超标

早在2001年,欧盟委员会就通过了《国家空气污染排放限值指令》,对欧盟国家排放的某些大气污染物制定上限,并要求各成员国每年公布排放数据,最迟2010年达标。排放指标主要包括氮氧化物、非甲烷烃类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和含氨污染物等。德国规定的氮氧化物排放上限为每年105万吨。

2013年是欧盟空气政策年。欧盟计划开展一系列宣传清洁空气重要性的活动,并在欧盟范围内集中力量、采取统一行动,改善空气质量。

最新统计显示,很多欧盟国家的空气质量并未达标。其中,西班牙在氮氧化物、非甲烷烃类挥发性有机物和含氨污染物的3项标准中超标,德国和丹麦有两项超标。12个国家的氮氧化物排放超出限值。这些国家是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爱尔兰、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西班牙和瑞典。造成氮氧化物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交通污染。过去20年来,尽管欧盟实行了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但效果并不如预期。在对各国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后,欧盟委员会2013年起陆续出台新的指令,提出整改措施。

德国政府此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希望将57个城市及周边地区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推迟到2015年实施,遭到欧盟委员会拒绝。2月20日公布的一份欧盟委员会决议显示,欧盟委员会认为德国无法证明33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届时能有实质性改善,因此欧盟不会延长这些地区的达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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