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制定福岛核事故赔偿方案

2012-07-21 09:24:4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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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20日公布了对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疏散区居民的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家具、电器等家庭财物以及营业和工资收入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标准。

在福岛核事故发生一年后,从今年4月份开始,日本政府陆续解除了福岛第一核电站周边一些市町村设立的警戒区和计划疏散区,重新划分为居民可自由出入的疏散指示解除准备区、限制居住区和返回困难区。

根据20日公布的赔偿方案,限制居住区居民的回家标准年限被设定为解除疏散指示后3年、即事故发生后4年,赔偿标准为事故前不动产价值的约50%;疏散指示解除准备区以2年为标准年限,约赔偿33%。赔偿款将一次性支付给居民。

如果超过标准年限,赔偿额每年还会上浮16.6%,一旦从解除疏散指示到居民回家花费时间超过5年,居民就可获得全额赔偿。而对返回困难区居民的不动产,则从一开始就全额赔偿。

日本政府听取了地方政府的要求,决定房屋赔偿额可采用3种计算方式,分别是根据事故前固定资产税和建成年数计算、建造同等新建筑的市场行情、以及不动产评估师的评估,灾民可选择其中金额最高的。

家具、电器等家庭财物的赔偿额根据家庭构成来确定。在限制居住区和疏散指示解除准备区,如果是父母和子女构成的4口之家,赔偿额一律约为505万日元(约合6.4万美元)。返回困难区则增加约30%,达到675万日元(约合8.6万美元)。

另外,对营业损失,从事农林业的灾民将一次性获得相当于其5年收入的赔偿,其他行业的赔偿额相当于其3年收入,工薪阶层则可一次性获得相当于其两年工资收入的赔偿。其中,因核事故失业的人如在赔偿期间已重新就业,则将从赔偿金中扣除收入部分。

东京电力公司预定在本周末公布详细的赔偿计算模式。

(来源:新华网 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