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国际法院可以理解为跟国内司法机构类似吗?
薛捍勤:完全不同。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是联合国主要的司法机构(principal judicial organ),它所解决的是国家间的争端。只有缔约国双方都同意将争端交给国际法院时,国际法院才有管辖权。大家谈到国际法时往往和国内法相比:国内法有一个立法机构、执法机构、司法机构,而国际法中没有。事实上,国际法基于平等主权国家之间,没有更上层的立法机关,是通过平等主权国家的意愿来共同制定的。在执行过程中主要靠主权国家自觉执行,当然它也有一些执行上的程序安排,比如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中的义务另一当事方可以向安理会申诉。
另外,作为司法机构,国际法院作为司法机构解决国家间争端,只是国际法体系中解决国家间争端的一种方式。通过国际法,谈判、斡旋、调解、和解、仲裁都是解决方式,然后才是司法解决。不要误解为上法院是唯一途径,或是上法院就是“丢脸”。
中国日报:有些已经国际法院作出裁决的案子,在执行中却遇到阻碍,我们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薛捍勤:这正是公众和国际法学者对国际法最失望、质疑最多的一面:国际法没有“牙齿”,没有拘束力,尤其在强权政治、在霸权主义面前,往往表现得非常苍白。
尤其是在人权问题上,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往往表现为强国、国家集团干涉发展中国家内政,大家因此深感不公。而解决这种不公平的问题,是国际政治的现实,而非国际法本身的问题,正是国际法学人需努力奋斗的方向。
我们在国际关系中始终坚持反对霸权主义、反对强权政治、反对干涉内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本要点,以及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核心强调的也是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中国日报:上周末亚洲国际法学会2011年双年会首次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有什么特点?
薛捍勤:本次亚洲国际法学会在征集稿件、选择专题讨论的主讲人过程中,是面向全世界的,不仅亚洲的国际法学者可以提交论文,其他国家的也都可以。当然我们的着重点在亚洲学者,尤其希望亚洲的中青年学者踊跃参加会议。另外,这次会议重在交流(interaction)。对全球问题如何解决要靠大家平等对话、深入交换意见、提出各自看法,这是会议的目的。亚洲国际法学会的双年会是向所有学者提供一个新的讲台、提供一个亚洲视角、一个国际思维。
实习生高原对本文亦有贡献。
(来源:中国日报 马立尧 秦仲维 编辑:谌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