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的薛捍勤拥有很多头衔和“第一”:她是前中国驻荷兰及东盟大使,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历史上第一位女性主席,国际法院的第一位中国籍女法官,同时也是亚洲国际法学会会长。尽管大法官的职衔让人总觉得离不开“权威”二字,但现实中的薛捍勤给人的突出印象却是卸去这些头衔后、一位致力于国际法研究的中国国际法学人——一位致力于向更多普通公众揭开“国际法”神秘面纱的中国国际法学人。
早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就读本科期间,薛捍勤就对国际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此后,她与国际法的联系就没有中断过。大学毕业后,薛捍勤到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就职,一直到1999年升任司长。期间她远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深造。即使在后来就任中国驻东盟大使及中国驻荷兰大使期间,薛捍勤仍然身兼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之职。2009年,她以高票当选国际法院法官,成为15名大法官之一,也成为法院历史上第一位中国籍女法官。
这样的个人经历使薛捍勤自然成为媒体追逐采访的对象,然而低调的她却不愿意多谈自己的故事,拥有深厚的专业素养和数十年实践经验的薛捍勤更愿意谈国际法、国际法的发展,而非其本人。
近日,薛捍勤法官接受了她就任以来的首次媒体专访,就作为西方基督教文明体系发展起来的国际法体系的构建、中国的国际法实践、国际法与普通民众的关系、以及上周末在北京召开的亚洲国际法2011双年会等问题回答了中国日报的提问。
中国日报:公众对于国际法的概念普遍比较模糊,到底什么是国际法、国际法体系?
薛捍勤:国际法的体系从西方的基督教文明发展而来,今天我们所熟知的国际法就基本建立于这个体系,即威斯特伐利亚体系(Westphalian System)。很长时间内,因为它是欧洲基督教文明的产物,广大的亚非拉国家、非基督教文明未被包括在内,亦未被视为平等主体。这种情形直到二战后才改观。
二战后,反对殖民主义浪潮使广大亚非拉国家走上国际舞台,改变了世界格局。亚非拉国家借着联合国这样的舞台在国际事务、国际法规则上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发声。
六七十年代以来,反对殖民统治的高潮过程中,亚非拉国家对国际法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这就是我们后来所说的“民族自决权”原则,“国家对本国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原则(“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浪潮,以及海洋法的发展,还有在其他很多方面都体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