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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8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试点

2013-06-08 09:21:06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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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南宁讯 从8月1日起,桂林市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此次“营改增”试点行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等四大类运输服务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将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6%的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

今年4月,桂林市地税局对全市涉及“营改增”纳税人情况进行了摸底测算。初步统计,2012年度桂林市营业税纳税人中涉及“营改增”的办证户有3150户,占全部登记户的93.3%,其中交通运输业 838户,部分现代服务业2312户。涉及“营改增”的“1+7”个行业,2012年度缴纳营业税为2.44亿元(其中办证户部分缴纳营业税1.47亿元),占全市地税收入的3.24%。

据了解,实施“营改增”后,原适用营业税的纳税人重复征税现象减少,从而降低了纳税人税负。比如说,生产者以100元的价格售出某产品,并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买入后以150元的价格售出,那么他在上一个交易环节缴纳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缴纳相应的税金。

(牙廷华)

编辑: 陈璐 标签: 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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