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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泰和回应"天水费":将检查灌溉水费征收

2013-05-20 20:07:08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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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网报道了“江西泰和县向农民收取“天水费” 县水利局回应‘天水费’系农业灌溉水费”的消息,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5月20日,泰和县水利局对此事作出了具体回应,称泰和县从未开征过所谓的“天水费”,农业灌溉水费也仅征收水利工程灌溉范围内的水费。此外,泰和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此事,已组织人员调查了解情况,目前暂未查出收取“天水费”现象,并将开展对农业灌溉水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全面检查工作。

泰和县水利局回应称,该县农业灌溉水费仅征收水利工程灌溉范围内的水费。每年县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江西省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实施办法》出台的“农田水费征收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征收农业灌溉水费。县里将水费征收任务下达到各相关乡镇和水管单位。2012年泰和县耕地面积68万亩,下达农业水费征收面积任务20.89万亩,均为水利工程供水的农田面积,未包括非水利工程供水的农田面积,征收标准为每亩18元。因此不存在收取所谓的“天水费”。

同时,国营工程的水费,由水管单位征收,根据实际情况,水管单位可委托乡镇、村、组收取,也可自行收取到户。乡镇管理的小(二)型以上水库、千亩以上引水工程水费,由各乡镇场按县核定的面积组织征收。水费收入用于工程维修、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管理费用等。县财政、审计、监察、水利等不定期地对全县水费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乱摊派、截留挪用、贪污水费等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全额收缴水费收入,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 柳洪杰 标签: 水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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