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日接连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的通知》及《关于加强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管理的通知》,对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提出要求,并明确了市场准入资格。《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的通知》中对保险公司向保监会申请备案的农业保险和费率做了详细要求,强调了保险金额应充分考虑参保农户的风险保障需求,并与公司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保险费率应以固定数值形式加以规定,不得以区间形式出现。《关于加强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管理的通知》中明确了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市场准入资格。其中,保险公司申请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四个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150%以上;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申请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上一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240.13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364%;承担风险金额达9006亿元,相当于2007年的7倍;承保农作物9.7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40.2%,较2007年提高了近5倍。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