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政府召开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辉县市国土局被评为“耕地保护先进县(区)”,奖励奖金10万元。这是该市积极履行耕地保护职责,严格土地执法,坚守耕地红线,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结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落实“占补平衡”,强化目标考核。近年来,该市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定期检查,严格奖惩,辉县市国土局确保了该市80.8万亩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同时结合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的实施,进一步落实问责制,对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辉县市国土局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落实各级各部门的领导责任。
落实“占补平衡”,扎实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是保护耕地的有效措施,近年来,辉县市国土局扎实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近年来,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51个,总规模9176.3公顷,总投资17177.93万元,实现净增耕地2192.48公顷。连续11年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落实“占补平衡”,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以旧城改造为推手,强化对土地市场的管理,加大了土地收购储备和盘活力度,2010年共挂牌出让电厂周边、轴承厂周边等国有土地使用权51宗,面积3518亩,成交额3.345亿元,其中旧城改造项目12个,面积2370亩。二是全面落实节地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大力推进三层标准厂房建设,向“空间”要地,取得了明显成效,累计建设标准厂房33万平米。三是积极开展了集约节约用地模范县市活动,加强了对闲置用地清查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被列为省级节约集约模范试点县市。
落实“占补平衡”,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该市针对土地违法行为的特点,研究出台了《制止违法占地新标准》和《国土执法监察新机制》,健全了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部门联动协作配合等机制,以“管死”为目标,以落实六级动态巡查制度为动力,巩固完善了国土规划联合执法新机制,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仅2010年该市共发现违法占地101宗,涉地面积508亩,均已查处到位。其中强制拆除和制止73宗,面积84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