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来重注“个人信誉”的美国,公司高管或政治人物因“个人丑闻”而下台,似乎并不是一件新鲜事。如果行为唐突地解雇一名高管,董事会可能会背负不公正且无意义地将一位企业精英解雇的风险。但如果董事会未能迅速做出反应,可能会流言四起,也许给外界造成公司没有控制好局面的印象。
公众对于高管操守失检的忧虑使各公司董事会处于一个艰难的境地。如果违反操守原则不构成自动开除员工的原因,那么董事会成员需就如何处置以及披露多少做出判断。
在后安然时代与后萨班斯・奥克斯利(post-Sarbanes Oxley)法案的企业环境中,公司高管处于日益严密的监视中,无论是未证实的还是已承认的失误,都曾经将公司高管拉下马。掩盖部分违反操守的行为现在也愈发困难,威廉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梅森商学院(the Mason School of Business)商业操守教授西姆斯(Ronald Sims)说,现在新闻出口太多了,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利用一个新闻报道做文章,以前人们要沉默得多。所以,做为“精英人群”的高管们,最好应该学会“以身做责”,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最终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一)、马克 赫德(Mark.Hurd)

马克 赫德
2010年8月台日,惠普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长马克 赫德因“性骚扰”宣布辞职,辞任立即生效。惠普总顾问迈克・霍尔斯顿透露,赫德与该名女子“有染”,并向她送礼物,而后把礼物等费用当业务支出报销。
虽然有关部门在对性骚扰指控展开调查后,并未发现赫德有性骚扰行为,但却发现赫德提交的费用支出报告存在失实,惠普认为这些报告掩盖了他跟性骚扰对象费舍尔之间的关系,后者曾经协助由惠普赞助举办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