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在召开全省天保工程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天保工程二期任务中,根据云南林业实际,注重搞好天保工程实施与“三项改革”相结合。
这三个项结合分别是:与森林分类经营改革相结合,按照森林分类经营改革要求统一两类林区划,理顺天保工程区森林经营体制;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结合,明确天保工程区集体林经营主体,落实天保工程区集体林经营主体权益,对天保工程区集体公益林全面实行生态效益补偿,对天保工程区集体商品林不纳入国家管护补助范围,由林农依法自主经营;与国有森工企业改革相结合,解决森工企业出路,对天保工程区国有森工企业实行属地管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统筹安置无经营对象企业职工异地管护森林。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通讯员 蔡苍浩)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