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经济适用房面积最高不得超过70平方米

2012-08-23 13:08:05 来源:云南信息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前日,昆明市住建局举行了《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听证稿)》(以下简称听证稿)的听证会。明确了昆明的经适房面积最高不超70平方米;申请人人均月收入不得高于3500元……此外,取得经适房产权证5年后可上市交易的规定,或将被取消。

按听证稿规定,经适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小高层、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但单套住房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平方米。

那么申请经适房的条件有哪些?按听证稿规定,凡具有昆明市五区、3个开发(度假)区城镇户籍;已婚或者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申请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人月均收入不高于个税起征点3500元;申请人财产不超过规定的限额;无宅基地住房的可申请经适房。一个家庭或单身人士只能购买1套经适房。

此外,听证稿还规定,政府集中建设或者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经适房产权由购房人和政府共有,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须经市住建部门批准,原购房人通过昆明市公有房管理中心向符合购买经适房的申请人出售。售房价格由原购房价格、按照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和装修评估价构成。(张勇)

编辑:宁波 标签:

精彩热图

海南:比基尼美女三亚浪浪浪水公园水中打麻将

中国日报一周图片精选:1月1日—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