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记者从云南大理州在昆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伤获悉,2011年1月6日,文化部批准同意在大理白族自治州设立“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大理州的文化遗产保护将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云南大理是我国唯一的白族区域自治地方,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当地白族、彝族等各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包括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神话、传说、歌谣、鼓舞、织锦、刺绣、印染等,与当地自然环境,古村镇、古建筑相依相存,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文化生态区域。建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整体、活态的传承保护大理地区独特、深厚的民族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涉及范围包括大理州所辖行政区域,涉及全州12县(市),110个乡镇、办事处,1074个村公所,5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面积2.95万平方公里,世居白、汉、彝、回、苗等13个民族,总人口约350万人。具体是指:以大理、巍山为中心的南诏大理国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大理洱海为中心的坝区白族民俗文化保护区;以云龙为代表的山地白族民俗文化保护区;以巍山、南涧、漾濞为中心的彝族文化保护区;以大理、宾川鸡足山为代表的佛教文化保护区;以大理喜洲为代表的白族建筑文化保护区;以各种文化艺术之乡为代表的民间艺术保护区;以白族本主文化为代表的民间宗教文化保护区。
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保护对象是体现大理民族文化多样性、独特性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区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保护区范围内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密切相关的历史传统文化及自然景观文化等。具体内容包括:传统节日与习俗、民间舞蹈、戏剧与曲艺、民间音乐、民间传统技艺、民间美术、口述文学、文化传承人以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密切相关的历史遗迹、古村落和文化景观等。
据悉,大理州于2008年3月启动创建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2010年初开始正式申报,2011年1月6日,文化部批准同意在大理白族自治州设立“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大理州申报创建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功。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