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下达中央安排云南省的一次性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贴资金58881万元,同时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确保一次性生活补贴在春节前按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手中。
补贴资金的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记者 张子卓)
来源:春城晚报 编辑: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