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荣获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据悉,这是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2004年度、2008年度荣获此荣誉以来,第三次获此殊荣,也是全国唯一连续三次荣获这一称号的单位。2012年,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成绩斐然。通过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其中奎屯市、新源县创建工作走在了全疆前列。不断加大违法打击力度,查办餐饮食品案件67起,药品案件385件。销毁假劣药品13668件,货值70.5万元。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力度,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914例,比上年增长87%,上报质量、案例位居全疆前列,并荣获了全国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先进集体。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实施责任网格化、追溯痕迹化、监管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启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系统,建立了餐饮企业日常监督、监督抽检、许可电子数据库。完成自治州民生工程药品零售企业终端电子监管任务,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位居全疆前列。深入开展以科学监管当先锋,饮食用药保安全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实行网上行政许可,受理各类许可事项148件,无一起投诉。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总支荣获全国医药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记者 史雪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