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已任,着力强化庭前调解工作,息诉止争、化解矛盾,有力的促进了辖区社会的经济社会稳定。截至5月底,全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1件,其中,庭前调解结案 43 件,庭前调解率达22.5%。
乌鲁木齐垦区法院充分利用立案窗口“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案情”的优势,把调解关口前移,调解手段延伸,及时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特别对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劳动争议、医疗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赡养、损害赔偿、涉农债务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责任明确,双方当事人均愿意接受调解的10类民商事案件实施庭前调解,使案件在立案后还未进入审理阶段前,先由立案庭庭前调解结案,并使其中的11件案件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执结。既省略了后续的开庭审理等诉讼阶段,又缩短了办案周期,大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使当事人以最小的诉讼成本获得最大的诉讼利益,并最终实现了上诉少,发改少,服判率高,案结事了的诉讼目的。
来源:中国日报兵团记者站 (通讯员 赖振宏)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