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兵团公安局刑警总队转发公安部通知,农二师阿拉尔城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农二师焉耆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等9个刑警大队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一级责任区刑警队”。
按照《责任区刑警队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规定,公安部从2010年5月开始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2008-2009年度责任区刑警队等级评定工作。农一师阿拉尔城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农二师焉耆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农二师乌鲁克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农四师霍城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农六师五家渠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农六师芳草湖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农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农七师车排子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农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警大队共9个刑警大队申报 “全国一级责任区刑警队”。经过层层筛选、逐级审核和网上公示,兵团公安机关9个申报单位达到“全国一级责任区刑警队”审批要求,获得“全国一级责任区刑警队”称号。
通知希望上述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改革创新,大力加强刑侦队伍和刑侦工作的正规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切实打好“合成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不断推进侦查方式转变创新,着力提高侦查水平,着力提高办案水平,有力推动兵团刑侦工作向着又好又快的目标发展 。
来源:中国日报新疆兵团记者站(通讯员 李仕疆)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