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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迎首个“旅游日” 百姓关注旅游消费四乱象
2011-05-19 09:24:58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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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9日是中国首个“中国旅游日”,全国各地旅游业纷纷以各种优惠措施推动“全民旅游”。旅行社和景区景点的优惠打折活动,并未引起消费者更大的关注,而面对近几年旅游业出现的种种乱象,消费者显得更为谨慎。有评论指出,虽然乱象不少,但我们仍需要相信,“中国旅游日”的设立正是希望的开始。

为迎接首个“中国旅游日”的到来,全国各地的旅行社联合旅游景点及景区推出免费、打折门票,优惠旅游线路等措施,力求给消费者带来优惠。但是,就在各地旅行社、景区景点掀起的一轮优惠、让利热潮的同时,消费者担心却是:让利背后的服务会不会也大大的打了折扣,对于旅行社和景区的商业运作模式、商家让利忙,消费者关注的除省钱外,更关注是否能到省心的目的。

旅游业乱象层出 消费者更为谨慎

乱象一:佣金分配表曝光导“购”获利惊人

《解放日报》日前的一篇报道指出,今年4月,一张盖有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公章的导游《佣金分配表》在网络上被曝光,引导游客购物导游最高抽成可达50%。短短一天之内,就有几百家网站和论坛进行转载。长久以来为人所诟病的旅游业“潜规则”再次引发网民关注。

《佣金分配表》上还写明导游提成按照4:4:2的比例分给购物地陪、司机、全陪。据了解,除了司机,旅行团一般由两个导游服务。地陪是当地接团导游,负责领路、讲解、订餐、订房等,全陪就是跟着外地客人乘飞机或大巴等远途而来的全程陪同导游。

曝光后,多数网民对此都有切身体验,一位业内人士就表示,导游抽取佣金早已是业内不成文的规定,几乎所有旅行社或多或少都存在这样的情况。除了导游以外,旅行社也会分到营业额的10%作为提成,在年终统一结算。

为治理旅游业佣金乱象,许多业内专家提出要将佣金由“暗”转“明”的治理方式。浙江省旅行社协会秘书长张建融就表示:“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让原本‘暗箱操作’的佣金在阳光下运行,推动佣金的合理化。”事实上,上海、云南等地已经试水,对导游拿佣金采取“公对公”制度,即将购物商店的部分利润通过旅行社分配给导游。

乱象二:挂羊头卖狗肉 强迫购物成“通病”

另据《羊城晚报》报道,广州市民周先生投诉参加广州金马国际旅行社组织的厦门、潮州、汕头特区美食三天游,最后变成了“购物拜神游”。 “一路下来,如同被卖猪仔一样,备受痛苦折磨,甚至可说是虐待”周先生这样描述自己的旅行,而旅行社却认为游客的说法过于夸张,只同意赔偿150元。

周先生形容的行程就像是赶场子,除了购物就是赶路,住宿条件更是极其糟糕。周先生说,今年正月初二,他和老母亲参加了金马组织的厦门、潮州、汕头特区美食三天游。但是,不仅行车路程不断拖延,而且一路都不按饭点吃饭,一路劳累外加吃斋,游客要求外加一份主食的要求也没能得到导游的同意。

事后,周先生投诉称,参观游览景点货不对板,数个景点没去,未能按应有行程安排全部履行服务和指引,“整个旅游,除了购物,就是拜神。可见行程单和提供服务上都明显存在欺诈行为”。来自新疆的同团游客胡先生也说,旅游景点没到位,“本来是来旅游,没想到是遭罪”。

乱象三:不顾游客安危 迷路“脱团”还遭责难

如果说在国内旅游遭罪算倒霉,那国外旅游迷了路还没人找,那可就真是崩溃了,一对去北欧旅游的夫妻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据《新京报》报道,张先生和妻子原本想去北欧旅游放松心情的,没料到却与旅游团分散了12小时,还被误认为是擅自“脱团”逃跑。

去年6月17日,夫妻二人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参加“北欧四国+峡湾 9+1天纯净自然之旅”,二人共支付旅游费用36776元及小费。同年7月17日,团队到达丹麦哥本哈根。

到达后,夫妇按照旅行社安排开始自行游览。由于哥本哈根老城区道路歪斜,他们迷失了方向,直至当天下午1时,才找到集合地点。此时距离集合时间已经超过一个多小时,导游和旅行车已经不知所踪。经过12个小时的询问和辗转,才在火车站见到了前来接他们的领队和导游。

回国后,夫妇二人起诉旅游公司未尽责且不顾游客安危,并要求赔偿。但是,旅行社的态度让人不解,旅行社称原告应自己担责,被告代理人也表示,原告(游客)因自身过错迷路,且采取不当的自救行为,延误救助时间,应承担所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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