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宣部、文化部《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去年7月发布以来,我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效果显著,塑造出一大批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新型演艺市场竞争主体,演艺领域焕发创新活力。
记者27日从文化部主办的全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研讨班上获悉,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转企改制院团总数达228家,其中,仅2010年新增数即达106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向纵深拓展,呈现五大亮点:
——改革范围逐步由省级院团向地市级和县级院团延伸。在已列入统计的228家转企改制院团中,地市级和县级院团达116家。江苏省已有近半数地市级和县级院团实现转企改制,全省一般文艺院团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将于今年内全部完成转企改制。陕西省提出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地市级文艺院团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有条件的县级院团与地市级院团同步完成改革任务,辽宁省也将按照“同剧种合并、跨地市重组、全省范围内统筹整合、一次性注资、全部实现转企”的思路,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演艺领域转企改制任务。
——一批转制院团在服务基层中壮大。河北大厂评剧歌舞团整体转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固定资产达到1000万元,今年上半年演出收入达600万元。山东省高密市艺术剧院转制后,仍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任务,创造了以演艺企业为主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经验。江苏省丹阳戏剧总团通过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融入市场,打造出一系列艺术精品。
——转企改制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文化部明确要求,国有文艺院团在转企改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真改真转,坚决不搞“翻牌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全部事业编制已经报中编办申请核销,全体员工从今年7月1日起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事业身份职工全部纳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辽宁营口市等地也在推进市级院团转企改制中,提供了“不留壳、不借壳、不造新壳”的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