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精神,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天津市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年7月至12月进行。11月1日为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11月1日至11月5日进行投票选举。全市700多万选民将参加这次选举活动。
按照天津市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本次选举分为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讨论、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四个阶段进行。目前,各区县、乡镇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9月10日至10月5日期间进行选民登记。
天津市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要求,各级选举工作机构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