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华北地区>天津>天津新闻
聚焦津城停车难:不得不说的烦恼
2011-03-24 15:22:24      来源:天津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来这采购的李小姐一语道出了原因:“在停车楼存车,每次开车上楼下楼的,太麻烦了,还是放在地面上比较方便。再说,我刚学会开车,要是不小心磕一下碰一下,那就得不偿失了。”

消防通道拥堵

小区内因为停车难而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已司空见惯,实际上,小区外占路停车同样会挤占生命通道,延缓救援。记者在河北区红星路上的万科城市花园看到,除安装有入门设备的两个正门外,小区在幸福道和正义道上还各有一个大门,据物业人员介绍,这是专门预留的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警,大门会打开方便救火车进入。

记者看到,小区内的消防门周围确实没有任何车辆停放。然而在幸福道一侧的铁门之外,三辆并排停放在斜坡上的私家车把大门堵了个严严实实,俨然是一个收费停车场。看车的大爷表示不知道这里是消防通道。在正义道上的情况也是如此,预留的消防出口外,整整齐齐地停了一排大客车,不经提醒,没有人会注意到那里还有一个5米宽的铁门。

延伸调查:四类误区也违法

误区一:停车人未远离车不认定为违法

正解:这种违法停车多为驾驶人路边停车购物或未远离停车地点去办事等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此有专门规定:“路边停车应紧靠道路右侧,司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因此,只要车上没人,即便是临时停车也应认定为违法停车。

误区二:停在人行道不认定为违法

正解:未设禁停标志可停车。这种违法停车多发生在商场、超市、酒店、居民区附近未设禁停标志的人行道上,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有“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车,施划停车泊位除外”的规定。因此,商场、超市、酒店、居民区附近人行道,只要未施划停车位就不允许停车。

误区三:停车场不入位不认定为违法

正解:在设有停车场标志牌路段停车,但没有按停车场标志停车入位且驾驶人不在现场,也属违法停车。

误区四:出租借停公交站不认定为违法

正解:出租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路段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交叉路口等地点停车上下乘客,认定为出租车不按规定上下乘客交通违法;出租车借用公交车站点上下乘客,妨碍公交车正常进出站点,认定为出租车借用公交车站点上下乘客妨碍公交车正常行驶交通违法;出租车在公交车站点停车候客或在道路上停车候客、揽客,影响交通秩序、妨碍交通安全,依法分别认定为出租车在公交车站点停车候客、出租车违反规定在道路上停车候客、揽客交通违法。违法驾驶人将被罚款100元。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2011年全国两会
>> 详细

各地新闻
—二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是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的一些基本特征。概括起来,时代提出的新课题,有这样四个层面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经济层面,如何妥善解决伴随经济发展产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详细
点击排行
  中央纪委中组部严明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
中央文明办等八部委部署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