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1年20项民心工程——“提高群众收入”中提到,今年将确保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孔长起接受记者采访,他表示:“今年天津将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协商共决、政府督导和绩效激励四项机制,实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合理增长。”
具体的措施包括:完善对垄断企业收入分配的考核、监管和调控办法,调节过高收入;二季度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最低工资标准达到社平工资的40%,年均增长16%以上,同时提高防暑降温费和中夜班津贴等福利待遇;提高技能人才、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扩大和提高中等收入人群范围;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大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孔局长表示:“今年政府部门增加收入的主要群体将集中在困难群体,包括解决困难群体生活问题,解决好低保、特困、残疾人、优抚对象、单亲家庭、大病重病等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
据悉,天津将统筹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收入差距,促进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今年将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工资福利向基层倾斜的具体政策。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通过对比健全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此举的目的,也是在于逐步缩小各行业的收入差距。”人社局负责人表示。
此外,孔局长还透露,今年还会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研究出台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