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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加大海归创业扶持 最高资助可达50万元

2012-11-09 17:05:05 来源:中国日报深圳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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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市外专局透露,《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日前已正式发布,为进一步加大力度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留学人员来深创业无论是否为深户,最高可获50万元资助。

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从2001年起,深圳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补贴资金,用于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和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资助。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标准划分为3个等级,一等资助30万元,二等资助15万元,三等资助10万元。从2001年起,深圳市连续11年每年引进留学人员超千人,截至目前,深圳市留学回国人员总数已将近5万人,深圳海归数量在全国各城市位居前列。越来越多的海归把深圳作为回国工作创业的首选城市之一,75%留学人员是受鼓励政策和资金资助吸引,而选择扎根深圳。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吸引和扶持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日前,《办法》正式发布。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近几年受金融海啸、通货膨胀等影响,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原材料、人工等成本不断提高,考虑以上因素,通过深入调研,新办法将一等资助提高到50万元,二等资助提高到25万元,三等资助提高15万元,重点扶持有潜力、有前景、有突破的优质项目。留学人员可将资助用于学术交流、购置科研设备、支付企业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其次, 为加大力度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团队来深创业,新的补贴办法将团队申请列入申报范围。申报条件为2人团队须持有公司股份占企业注册资本的40%以上,3人以上团队须持有公司股份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且申请人出资额不少于受资助额度的2倍。

最后,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有关规定,考虑留学人员初创企业办理工商手续、落实企业场地、装修、购买设备、招聘员工、申请专利等事项所需时间,新办法将原资助申请应当在留学人员所在企业注册成立的3至18个月内提出,调整为应在其所在企业注册成立的6至36个月内提出。(记者 陈虹)

实习编辑:吴多

编辑:冯媛 标签: 深圳 海归 创业 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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