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逐步加大对黄标车违反禁令的查处力度。图为交警在深南东路检查过往车辆。 (资料图片)
目前,黄标车整治进入关键阶段,昨天记者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第二十一阶段限行措施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不受限行限制的车辆数由原来的近8万辆下降为约2万辆。
行政区域24小时禁行黄标车
市人居环境委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第二十一阶段限行措施在第二十阶段限行措施原特区范围内全面全时段限行、原特区范围外每天7:30至19:30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表述修改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即在全市范围内对黄标车采取全时段、全路段限行措施,形成高压态势,有利于加快黄标车淘汰。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1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即重货和大客,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占到柴油车总量的77.8%和80.9%,是排污大户。
据了解,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是我市主要大气污染源之一。据测算,机动车排放的PM2.5占我市PM2.5本地排放源的33%,其中黄标车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