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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公司专招尿毒症患者 骗取社保55万
2011-03-17 10:08:06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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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看病变卖剩药获利

根据现有的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是本地户籍而且在当地没有任何劳动关系根本不可能在当地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一个人更不可以同时参加两份以上(含两份)社会医疗保险。

经查,李某及多名病友共计向珠海市社保中心骗取报销医药费近55万元。除了在珠海以空挂劳动关系的方式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外,还在南宁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同时李某本人还在深圳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

参保以来这群患者便在南宁、广州、珠海等地频繁看病,除骗取社保基金支付高昂的医药费用外,更将频繁看病所得多余药品变卖获利。

据李某交代,案发前不到两年时间内,其本人通过变卖剩余药品也非法获利6万余元。

另外,李某每为一位病友空挂劳动关系购买一份社会医疗保险收取佣金1000元。

他为什么骗保?

李某称为偿还手术费用

经审讯,“谢某”交代其真实身份叫李某,湖南衡阳人。他因尿毒症于2008年初在南宁市某医院做肾移植手术。

虚构身份 虚构劳动关系

术后为了偿还手术费用,其在2008年9月冒用“谢某”的身份资料注册成立珠海市香洲某商行,虚构“谢某”的劳动关系,并以“谢某”的虚假身份参保。李某又虚构自己与另一家企业的劳动关系进行参保,从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期间,李某以“谢某”名义及本人名义共向珠海市社保中心骗取报销医药费14万多元。

李某采取同样犯罪手法为同在南宁做过肾移植手术的病友陈某、沈某、苏某、杨某珍、杨某英等外地户籍居民虚构劳动关系,空挂参保,共计向珠海市社保中心骗取报销医药费40余万元。

身患重病取保候审

昨日,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266条规定,涉嫌诈骗罪。

因其患有重大疾病,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他人骗保行为目前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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