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3月24日,深圳罗湖海关查获1名出境国内居民旅客人身绑藏港币100万元,并在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中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港币23万元。
据了解,该案是今年以来罗湖海关查获的第5宗旅客人身绑藏货币出境案件,其中2月27日该关查获1名出境国内居民旅客人身绑藏美元27.3万元、港币70万元。今年以来,罗湖海关共查获旅客违规超带货币现钞进出境案件123宗,案值折合人民币316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1倍和2倍。
据罗湖海关官员介绍,3月24日晚,当事人赵某经罗湖口岸出境,他身穿卡其色夹克和西裤,手拉一个行李箱和提着一个公文包,经过海关查验现场时,关员遂对其行李作X光机检查,发现公文包内装有疑似印刷品的物品,经开包检查,发现里面装有20万元港币。经进一步对他作人身检查,关员发现他的腰部用透明胶布缠绕着10捆港币,经清点,共计港币100万元。
按照国家规定,携带现钞进出境有数额限制。对于人民币现钞,目前进出境旅客可携带的额度均为不超过2万元。对于外币现钞,进出境旅客可携带的额度则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当天进出境超1次携带外币金额折合不超过500美元,二是15天内进出境超一次携带外币金额折合不超过1000美元,三是非以上情况携带外币金额折合不超过5000美元。超出以上现钞进出境额度的应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并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罗湖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要主动了解并自觉遵守国家关于旅客携带货币现钞进出境的相关规定,对于超额携带货币现钞进出境而未主动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为明确法律责任,旅客在进出境时切忌为他人托带行李物品,避免因所携带行李物品归属人身份不明而引发通关环节的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日报深圳记者站(记者 陈虹 通讯员 苏镁怡) 编辑:宁波 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