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取消、机械防盗锁生产登记批准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下放至设区市级……1月26日,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正式公布:清理取消调整460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9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48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减至269项。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机关要自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新设审批项目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在提请审议前要征求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项目。
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抓好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及时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后续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