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解读《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亮点
“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污染治理投资需求约为3.4万亿元
记者:《规划》提出的重点工程有哪些?
规划财务司负责人:《规划》统筹提出了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善民生环境保障、农村环保惠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核与辐射安全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监管能力基础保障及人才队伍建设等8项重大工程。据测算,“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污染治理投资需求约为3.4万亿元(均按当年价累计,不含运行费),约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4%。优先实施的八项重点工程投资需求约1.5万亿。
记者:如何利用市场机制、强化产业和技术支持?
规划财务司负责人:《规划》系统阐述了创新相关经济政策,完善市场机制的各项要求,深化脱硫脱硝电价、企业优惠水价、居民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和高耗水行业差别水价等价格改革。推进环境税、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税费改革。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建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推进环境金融产品创新,完善市场化融资机制。
环境科技和产业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促进可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手段之一,众多环境问题的解决更加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从技术研发角度,要提升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能力,大力研发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的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尤其是削减总量的技术,发展相关装配制造业;从环保产业发展角度,要建立环保产业服务体系,推动跨行业跨企业循环利用联合体建设,实行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建立环保产业服务体系;从科技保障角度,要开展和加强制定和修订关于“总量、质量、风险”相关标准工作。
此外,《规划》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明确了“部门协同推进环境保护”,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推进规划实施。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来源:新华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