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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财政支出89874.16亿 民生支出占2/3
2011-08-03 16:54: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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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1132.54亿元,比上年下降3.6%,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3%,主要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08—2010年实现三年中央财政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投入3000亿元的规划目标,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171.96亿元,比上年下降9.5%,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3%,主要用于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补贴利息和储备粮油包干费标准,加强粮油以及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十八)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637.04亿元,比上年下降30.1%,占全国财政支出的0.7%,主要用于支持金融体制改革、实施政策性银行亏损补贴、农村金融发展以及出口信用保险事业发展,推进金融部门监管和金融调控等。

(十九)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413.14亿元,比上年增长53%,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6%,主要用于实施家电汽车下乡以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提供国家储备棉、糖、肉补贴,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

(二十)国土气象等事务支出1330.39亿元,比上年增长32.7%,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5%,主要用于支持与地质和矿业有关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基础性调查,支持矿山环境治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二十一)国债付息支出为1844.24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占全国财政支出的2.1%,主要用于支付国债利息。

(二十二)其他支出为2700.39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占全国财政支出的3%,主要包括地方对新疆、西藏、四川汶川等地的对口援助资金,对边境地区和革命老区专项支出,以及青海玉树、甘肃舟曲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统借统还项目支出等。在其他支出中,中央本级支出98.32亿元,地方支出2602.07亿元。

(二十三)预备费支出。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在年初预算安排时按照本级支出的一定比例安排预备费,用于应对自然灾害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执行中预备费按具体用途在上述二十二类功能支出科目中列支。

汇总以上各项支出,2010年全国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29256.19亿元,比上年增长21.1%,占全国财政支出的32.6%。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还包括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科学技术、商业服务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事务、粮油物资储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这些支出合计达到30345.63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33.8%。 2010年民生支出合计达到59601.82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2/3。此外,还有1/3的全国财政支出(30272.34亿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国防、外交以及资源勘探电力信息、国债利息、金融监管等支出,这些方面的支出是公共财政必须予以保障的,也是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比如,公共安全支出促进了社会稳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国债利息支出是国债发行的必要条件,对于支持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国债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国债建设项目是与民生发展紧密相关的。

2010年全国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24213.4亿元,比上年增加4170.8亿元,增长20.8%。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8579.7亿元,增长18.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837.5亿元,补助地方支出7742.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支出,地方各级财政2010年共实现“三农”支出23375.9亿元,增长20.9%。全国“三农”支出中,支持农业生产支出8571.4亿元,比上年增加1479.3亿元,增长20.9%;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13221.4亿元,增加2448.3亿元,增长22.7%;对农民补贴支出1258亿元,增加31.8亿元,增长2.6%;对农产品流通环节补贴支出1162.7亿元,增加211.5亿元,增长22.2%。

需要说明的是,民生和“三农”支出不是单独的预算科目,为更清楚地说明有关情况,将与民生和“三农”相关的支出项目综合反映出来,因而存在一些交叉重复。

二、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情况

2010年中央继续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有力保障地方各项支出重点,促进了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2010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2341.09亿元,比上年增加3777.3亿元,增长13.2%。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相当于中央财政收入的76.1%、中央财政支出的66.9%,相当于地方财政支出的43.8%,也就是说,43.8%的地方财政支出是来源于中央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从全国财政支出的构成看,中央本级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7.8%,比2009年降低2.2个百分点。中央本级支出比重降低,地方本级支出比重提高,体现了财政支出进一步向地方倾斜。

2010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完成27347.7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配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地方的困难程度和支出需求,体现了向中西部的倾斜,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2010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为13235.66亿元,其中东、中、西部的比例分别为11.3%、44.1%、44.6%;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为14112.06亿元,其中东、中、西地区所占的比例分别为19.4%、39%、41.6%。如果东部地区人均一般预算收入总额为100,2010年中、西部地区人均一般预算收入仅为36和41。经中央转移支付后,中、西部地区的人均财政收入达到67和87,差距明显缩小。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于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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