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俞可平肖像 马国英绘
“简单来说,善治就是政府官员和平民百姓对治理状况都感觉很好。不仅政府的管理要好,政府不在场时,社会的治理状况也很好。
政府没有为公民的幸福生活提供客观条件是一种失职,但试图超越自己的能力去实现公民的幸福,或者试图替代公民去实现他们的幸福,则是相当危险的。”
幸福,是人类追求的基本价值,而随着各地建设“幸福地区”、“幸福城市”、“幸福社区”等规划的提出,“幸福”也成了政府的施政导向。幸福究竟在哪里?幸福的公式是什么?怎样能让幸福“像花儿一样绽放”?中央编译局副局长、政治学专家俞可平教授接受本报记者专访,详解通往幸福之门的道路如何通畅。
“幸福”为何成为“热词”?
科学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
记者:今年地方两会上,“幸福”成为了一大热词。您如何看待?
俞可平:总的说来,这是令人鼓舞的现象。至少说明三点问题:其一,政府开始自觉认识到幸福是人们追求的基本价值,是人类发展的共同目标,超越了时间和空间;其二,认识到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既包括经济增长、居民收入增加,也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的平衡协调发展;其三,也是尤其重要的,认识到了政府在实现公民的幸福方面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记者:幸福作为一种主观心理感受,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评价?
俞可平:幸福是多样的、动态的、具体的。一般认为,幸福是个人在需求和欲望得到满足时产生的愉悦感。从根本上说,个人是幸福的主体,幸福应当是一种个人的主观体验。我最近看到一份国外的幸福研究报告,它说幸福的要素至少包括:年龄、性别、收入、教育、婚姻、饮食、个人身体与心理状况、个人所在的区域特征和国家特征。
然而,正如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指出的那样,人们的幸福与社会制度和个人心理相关。所以,谈幸福不能抽象地、脱离环境、超越发展阶段空谈,而应始终结合幸福主体——个人的实际需要,尽可能具体化、量化,也就是让幸福来得“更实在”。
幸福毕竟是个人的主观体验,所以,对幸福的评价是非常困难的。国内外已经有众多的幸福评价指标体系,如国外有法国的“快乐指数”、英国的“国民福祉指标体系”等,国内也出现了如“幸福江阴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等评价体系。但目前并没有公认的幸福评价体系。我认为,评价幸福,要始终坚持“人民说了算”,不能“被幸福”;还要充分发挥独立专业机构、科学评价方法程序这两大因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