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3日是所谓的“第十二届世界法轮大法日”暨“李洪志先生六十华诞”。这几天,弟子纷纷粉墨登场,各地活动不断,而大法媒体则开足马力报道“放大”,设“庆祝5·13”专栏,刊登“心得”、“回顾”和“评论”,个个忙得不亦乐乎。
与往年一样,通过雷同的“庆祝”活动和卖力炒作营造出的“繁荣”和“热闹”如昙花一现,不会给世人留下些许印象。倒是法轮功的拼命闹腾,愈来愈使人看清“世界法轮大法日”(以下简称“大法日”)的真相,以下笔者简要剖析。
——假生日当真“节日”
按法轮功的说法,“世界法轮大法日”来源有二,或说二合一,那就是李的生日,以及李在长春市开办首个培训班、正式出山“弘法”的日子,都是5月13日。
滑稽的是,如此“庄严”的日子居然是个天大的玩笑,李的生日是虚假的!李的真正生日是1952年7月7日,这有派出所户籍资料(出生证)以及曾亲自上门为李接生的潘玉芳老人为证。为了假托转世的卑鄙目的,李将生日改为传说中释迦牟尼出生的日子(农历四月初八)1951年5月13日。在此基础上,李更是刻意于5月13日在长春举办了首个法轮功“培训班”。李曾这样解释:“有人造谣说我改过生日,这是事实。可是,是文革中政府把我的生日写错了,而我只是把错了的生日改回正确的生日。”怎么看,都是气急败坏的狡辩。
“假作真时真亦假”,一个并不是李真实生日的虚假日子,却被堂而皇之、煞有介事地“订立”为所谓“法轮大法日”,可叹!“皮之不存,毛将焉附”,5月13日是个与李没有干系、无任何“内涵”的空洞日子,是没有“依据”的符号和空壳,竟鬼使神差地搞成了“大法日”,让人啼笑皆非。
——世人不知“被节日”
一个“节日”的创立和被接受,无外乎两种情况,或长期的文化积淀和演化,最终约定俗成,被特定人群所接受,如中国的“春节”;或为了纪念特定的人或事,由国际组织规章、国家法律规定而成,如“国际妇女节”、各国的“国庆节”等。无论如何,确定节日都是非常严肃认真的事,必须有认知基础。
而“法轮大法日”的创立则充满随意性。2000年4月28日,法轮功网站发表署名“欧美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倡议书,“倡议将五月十三日定为‘世界法轮大法日’”;仅过了一星期,5月5日,该网就以“修者评论”的方式发布《公告:2000年5月13日将成为首次“世界法轮大法日”》,称“在各地学员的倡议下,经美国纽约等7个地区佛学会,加拿大法轮佛学会、欧洲的德国等4个佛学会,以及台湾、澳大利亚等地法轮佛学会共同协商,决定将五月十三日订为‘世界法轮大法日’,以便全世界大法弟子和全世界善良民众共同欢庆。”
号称“伟大”、“全世界”的“节日”,没有法律的确认,也没有文化的长期积淀,仅由几个地区性的“佛学会”稍加协商,几天之内就订立“成功”,怎么看都像是小孩过家家的游戏。这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法轮功”居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狂妄自大地在“法轮大法日”前面冠之以“世界”级的“头衔”。众所周知,2000年时,海外弟子少之又少,所谓世界各地的弟子基本上就是极少数“能够”避居出去的中国人,而作为“组织机构”的世界各地的“佛学会”,根本就代表不了几个人(连大陆的痴迷者都代表不了),有什么资格代表“世界民众”?没有得到同意,毫无群众基础,却硬是单方面声称“给全世界各民族人民带来无上福音”,单方面“代表”“世界”,要“普天同庆”,是不计后果和寡廉鲜耻。事实是,每年的“庆祝”活动,只有痴迷者的自娱自乐(《“世界法轮大法日”的活动和稿件应面向世人》(法轮功网站2010年4月20日)中弟子的抱怨是明证),世人毫不知情,不关注,不参与,主流媒体不喝彩。这“世界法轮大法日”是典型的不伦不类,名不符实。
以上是“大法日”内在属性的真实状况,下面扼要展示的是法轮功围绕“大法日”的典型丑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