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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议给外来人口退个税 因无法享受同城权利
2011-01-14 11:02:16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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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

网友:签名为解决“区别对待”

“邻居买一个节能灯,只需1块钱,而我就得掏一二十。”来自安徽的网友“微笑的鱼在北京”称,她已在北京工作多年,但一直没有北京户口。

买房需要暂住证,买车不能摇号,孩子上学要交借读费……相比北京户籍人口,她认为在很多方面遭遇区别对待。

近日,“微笑的鱼在北京”在微博上看到,有网友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并组织征集签名活动,呼吁给城市外来人口减退个税。她按照博文中“转发视为签名”的规定,毫不犹豫地进行了转发,加入了诉求的队伍。

说法

“退还个税 合理且可行”

清华大学经济研究所博士后、专栏作家郭宇宽认为,政府给外来人口退个税,合理且可行。

郭宇宽称,我国目前的户籍制度,捆绑着高福利。在户籍制度无法废除的情况下,为了体现缴税义务与福利权利的平等,退税是一种可行的做法。欧洲等一些国家,短期旅行的外国人,在购买大宗物品时,可到海关申请退税。那是因为这些外籍人士只是短期停留,医疗、教育等最主要的福利没有享受到,所以就没理由尽纳税人义务。国内的城市可借鉴此做法和经验,考虑给外来人口退个税。

同税不同权 不是税的错

经济学博士、媒体评论员马光远认为,目前城市外来人口,不能享受和本地户籍人口的同等福利,是现行户籍制度造成的不公平,这本身是错的。如果给城市外来人口退税,在税收方面,对本地户籍人口,又造成了不公平,这又是一个错误。

马光远称,不能创造一个不公平,解决现有的不公平,不能用错误去解决错误。他不赞同改税法,表示应该努力、加快进行户籍制度改革。

建议修改内容

【原文】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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