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8日对上海市原政协委员何序新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犯职务侵占罪,免予刑事处罚。
据了解,案发前,何序新系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副所长、总工程师及上海浩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法院一审判决其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数额为12.7万元人民币,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何序新在浩顺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12.7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在案后退出了赃款,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新华网 (记者 李烁) 编辑:冯媛 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