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出台“七禁令”,规范该区公务人员行为
●男不得外穿背心、短裤、奇装异服;女不得穿吊带裙等过于单薄、透明、短小、紧身的衣服。
●不得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更不得酗酒或借酒闹事,影响公务人员形象。因接待礼仪确需在工作日午间陪饮的,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眉山市东坡区近日出台“新规”,重点就工作状态、着装礼仪、文明用语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该区公务人员行为。
“新规内容有7条,从细节上规范公务人员言谈举止、穿着打扮。”昨日,东坡区区委办主任胡勇介绍,出台“七禁令”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提升全区公务人员行政礼仪,让公务人员的穿着打扮“应时应景应地点”,塑“东坡故里”公务人员良好形象。
规定言谈服务忌用17语
5月19日,东坡区区委办下发“红头文件”通知,内容分为九条,其中七条为“行为禁令”,被东坡区公务人员简称为“七禁令”。
从“禁令”内容看,尽管所有“禁令”均依照《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作出,不过每条“总规”之后,还附加了很多细节。如“禁令”规定,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和玩游戏;另外,执行公务期间,要使用规范工作用语和服务语言。
“七禁令”后,附带《日常文明用语和忌语》表,其中文明用语15条,忌语17条。如“我就这个态度,怎么着!”“你急什么,没看到我在忙吗?”“你问我,我问谁?”“听你的,还是听我的”等等语言,均被列为了“服务忌语”。
规定穿着不穿吊带短裤
除了言谈,还很看重穿着和自身形象打扮。首先,从男女衣着、饰品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男性公务人员,不得赤脚、穿拖鞋、敞胸露怀,不得外穿背心、短裤、奇装异服;女性公务人员,不得佩戴大耳环、脚链等夸张饰品,不得穿吊带裙、超短裙、露脐露背低胸装等过于单薄、透明、短小、紧身的衣服。
同时,还从形象上作了要求。男士勤修面剃须,不得留长发、蓄胡须、染彩发;女士发型、发色适宜,不得浓妆艳抹、留长指甲、涂染彩色指甲油、染彩色头发等。
“衣着和形象打扮上,我们规定特别细,几乎每一条,都是从细节着手,这让禁令更具操作性,让我们公务人员形象更具体化。”胡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