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在辽宁人民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的执行主席是:陈政高、夏德仁、王琼、李英杰、佟志武、里景瑞、孟凌斌、曲仁田、王恩来、杨立宪、王树轩、阎生、李广平。王琼主持会议。
受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李峰向大会作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王振华向大会作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肖声向大会作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从5个方面回顾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一是着眼发展所需、人民所盼加强立法工作,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五年来,常委会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50件,废止11件,批准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37件。二是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重点工作,监督实效明显增强。五年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2项,组织执法检查21次,开展专题调研62次、专题视察19次。三是抓住事关全局、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五年来,常委会依法作出决议11项,并通过跟踪监督,保证了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四是提高服务水平,加大保障力度,代表工作取得新成就。五年来,常委会突出代表小组活动,搭建代表活动平台,创新代表活动形式,提高为代表服务水平。五是着力增强常委会履职能力,不断开拓人大工作新局面。
李峰说,本届以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使我省发展遇到严重困难,也带来了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全体组成人员牢记省委和全省各族人民的重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李峰指出,要全面加强立法工作,有效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有针对性地抓好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的组织协调,促进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法规早日出台;要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选择监督事项,重点监督事项要连续跟踪,一抓到底;要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逐步增加决议数量,不断增强决议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中心,着力改进代表工作;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逐步推进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的年轻化、专业化,切实加强履职培训,不断强化履职意识,积极改善履职条件,努力提高履职水平。
王振华从6个方面回顾了五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一是坚持能动司法,服务辽宁工作大局;二是忠实履行职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践行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四是深化审判改革,树立司法公信;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素质;六是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提升司法水平。他说,五年来,省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国家赔偿、执行等项工作多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在全国法院会议上48次介绍经验。
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王振华指出,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辽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坚定司法方向;坚守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司法队伍。
肖声从5个方面回顾了省检察院五年来的工作:一是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着力促进司法公正;四是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制约,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他说,过去的五年,是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面加强,职能作用切实发挥,为全省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五年;是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执法形象明显改善,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的五年。
肖声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狠抓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为保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更加主动地服务工作大局,保障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更加积极主动地维护和谐稳定,推进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要更加深入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更加有效地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要更加有力地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要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