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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疗机构将按病种收费 104个病种供参考
2011-04-07 15:16:12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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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的文件精神,我省医疗机构将全面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也就是说,相同病种收费将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两部门遴选了104个病种,供各地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时参考,其中包括:阑尾炎、胃炎、白血病等常见病。

省卫生厅负责人介绍,其实,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是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 “按病种收费”与“临床路径”的目的都是一个,最大程度地减轻患者负担,杜绝过度医疗行为。

此前,我省的一些地区早就开始尝试医疗“临床路径”了。按照卫生部颁布的100多个“临床路径”病种,全省已有70多家医院开展了“临床路径”,到今年末,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都要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据统计,仅去年全省就有两万多名患者被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大大减轻了患者的负担。沈阳、大连、抚顺、辽阳等一些地区的医疗机构还开展了单病种收费,这些都为全方位“按病种收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现阶段要对“临床路径”进行规范,在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逐步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在国家两部门遴选的104个病种中,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将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出台适合我省的具体政策、措施。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 朱勤)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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