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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超员20%将被扣12分和驾照
2011-04-02 16:07:13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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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到6月末,辽宁省将联合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四省区,联合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 4月1日,在铁岭市毛家店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处,省公安厅交管局和吉林省交警总队联合启动了集中整治行动。

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半是由大客车超员、大货车超载、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引起的。为此,这次集中整治联合行动将重点放在整治高速公路大客车超员、货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占道交通违法行为,国省干道重点整治短途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将对客、货运输企业的所有驾驶人进行一次资格审核,凡是一年内有两次超员、超速20%至50%,或一次超速50%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以及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等违法行为的车辆驾驶人,要求企业必须限期进行调换。 ”为严把车辆安全关,我省交警部门还将会同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对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车辆定期检验情况、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同时,对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审查,坚决取消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驾驶人的从业资格。

据介绍,交警部门每月将安排3次五省区统一行动,采用区域异地调警、多警种联合、设立临时警务工作站等方式,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严查客、货车违法行为。落实客运车辆“六必查”,对七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对超员的要就地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的要强制驾驶人停车休息等。 “特别是对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除罚款外,要按照规定一次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通报注册地交管部门严肃处理。 ”此外,五省区之间还将定期相互通报情况,对查获的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货运输车辆,抄告运管部门实施行业处罚。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 赵静) 编辑:许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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