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省政府公布了今年的立法计划,今后,城市绿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都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省政府今年计划进行的立法项目共18件,主要集中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管理模式转型、发展社会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生态省建设等方面。其中,年内要完成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13件,需要进行调研论证的项目5件。
除依法需要保密的项目外,这些法规规章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部门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召开听证会、论证会,通过进一步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使立法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
省政府2011年立法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
计划完成项目:辽宁省城市绿化条例、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条例、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水文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辽宁省消防条例(修正)
调研论证项目:辽宁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
二、省政府规章
计划完成项目: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辽宁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定、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辽宁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
调研论证项目:辽宁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法、辽宁省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规定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