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办案 探访全国首家"纪检监察公共关系中心"

作者:陈月飞 田梅 王存山 吕志 来源:新华报业网
2013-03-27 16: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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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纪检监察公共关系中心”近日悄然挂牌。公共关系机构多半出现在企业里,在政府机构就很少见,而一向在外界看来颇为神秘的纪检监察部门挂上如此“招牌”,更是全国首家。建立“公共关系中心”,被形象比作拆除纪委与群众之间的“围墙”。

此举能否解决纪检办案“缺乏公众广泛参与”的短板,真正实现“开门办纪检”?监督者如何直面被监督?3月25日,记者赶到高邮市纪委,探究这个“门”究竟开得有多大。

开门办案,纪委干部“压力山大”

“开门办案”对于法院、检察院并不新鲜,而纪委部门这么做,却是全国鲜见。在一些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市纪委借鉴法院开庭模式,除审理助辩人、检查人员、被调查人外,邀请部分市民代表旁听,确保办案公开、公正。

某镇副镇长曾先后让农技中心会计每月为其代缴个人住宅电话费计2000多元,审查时已如数退还,纪委办案人员建议以非法占有来认定。而在公开审理时,助辩人认为,应以违反财经纪律错误认定。这个案例,让高邮市人大代表、人大内司委主任费绍兴印象颇深。应邀参加过两次纪委的“开门办案”活动后,他对纪委办案有了感性认识:“这是将纪检监察机关时刻置于社会公众的‘放大镜’下,以公开促规范,以公正促公信。”

下决心“开门办案”,缘起于2011年初高邮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开放日活动。一位人大代表尖锐地提出:“纪委是监督党员干部的,那么,谁又来监督纪委呢?”

敢“开门”,就须经得起推敲。众目睽睽下,容不得偏袒、含糊。高邮市纪委制定办案流程图,建立办案文书备案制度,并对办案全流程进行电子监控。去年,高邮市纪委共公开审理助辩案件32件。

“过去我们查办案件,面对的是案件能否突破的压力。现在‘门’开了,更面临着接受社会方方面面监督的压力。”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姜永顺副书记坦言“压力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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