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3月31日下午在南通开发区科技创新暨人才工作会议上获悉,《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该意见将设立全区科技进步奖励基金,年奖励总额为200万元;鼓励企业申报市以上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区财政按比例给予配套扶持。
为加快南通开发区科学发展步伐,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鼓励和扶持企业科技创新力度,在全面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开发区实际,出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对区内从事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并且取得成果的企业及从事科技工作的有关人员给予大力扶持。
根据意见,开发区每年将会从从全区申报并获得扶持的省级以上项目或其他引进的重大科技项目中选择3到5个项目给予重点奖励。鼓励企业申报市以上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对获得国家级立项的各类科技项目,区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扶持,对获国家、省贴息计划的项目,区财政也按上述政策配套。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区规定,企业研发机构经申报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等,如有相应的扶持或者配套资金,由区财政按10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企业新申报获得的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物医药产品新通过国家药监局认证的都有相应的奖励措施。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和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新认定为省、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企业,分别按3万元、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市级专利大户按市资助标准的50%予以匹配。
开发区还专门设立科技管理工作优胜奖,每年对企事业单位的科技管理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组织申报、科技专项活动等科技事业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
来源: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记者 丁从容 通讯员 王春) 编辑:张少虎 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