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日颁布实施,开始正式受理居住证申领。试点地区的非苏州市户籍人员可前往现居住地所属社区的居住证受理点免费登记申领。
根据《办法》,拟在苏州居住1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申领居住证或短期居住证。其中,对拟居住在苏州半年以下的流动人口发放短期居住证;对拟在苏州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
苏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张跃进介绍,居住证取代暂住证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客观要求。该市推行的居住证采用科技含量高、便于信息化管理的多功能IC卡片,流动人口使用居住证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各项公共服务,从而实现公安行政管理、政府业务增效、综合分析导向和流动人口服务功能的统一。今后,居住证制度将成为管理的引擎,不断提升政府部门对流动人口服务的层次,逐步缩小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在待遇上的差距。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外来人口融入城市的愿望非常迫切。调查显示,60%以上的外来人口想留在苏州。为此,张跃进表示,建立居住证制度,最核心的意义是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编辑:张少虎 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