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对社会进行管理的重要载体,将规范性文件制定纳入法制管理,建立健全制定程序,对于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法治政府的制度体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起着积极作用。会议讨论并通过《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发布施行。
会议强调,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事关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面对快速发展的现代牧业经济和新的动物疫情形势,要深入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治,落实重点任务,实施重点项目,加强防治能力建设,强化保障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会议讨论并通过《吉林省贯彻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施意见》。
会议讨论并通过《吉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以省政府议案的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讨论并通过《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施行。会议讨论并废止《吉林省生态草建设管理办法》。
副省长马俊清、陈伟根、王化文、黄关春、谷春立、隋忠诚,省长助理赵振起,省政府秘书长李福春出席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省政府法律顾问、咨询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