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体育教学常规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尤其是确保初三、高三年级及冬季体育课。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或挤占学生的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凡未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的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实行一票否决。
学生至少掌握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项目
意见明确,要结合北方冬季特点,广泛开展以冰雪项目及冬季长跑等为内容的冬季体育课,确保冬季体育课时和运动强度。坚持开展春季、冬季长跑活动和球类运动,吸引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使每一位学生至少掌握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和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学校体育设施课外应向学生开放
各级各类学校要因地制宜开发和利用各种体育资源,按照有关规定,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向青少年学生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在课外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
同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到2013年年底,建立起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系统平台,实现学生体检数据有效考核、监督、管理和共享,强化过程管理和分析使用。逐步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体育考试
意见规定,准备推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地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已推行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已推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地区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体育考试内容、方法和形式,将学生日常体育成绩、体质健康状况、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体育考试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
逐步推行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评价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体育方面的组成部分,作为高校招收新生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有效发挥其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