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近日下发文件,决定自2010级本科生开始,正式将"志愿服务"纳入本科生学分制,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相应的"志愿服务"学分。与此同时,今后新入学本科生将同时注册成为"吉林大学阳光志愿者"。
据吉林大学教务处工作人员介绍,该校学分制中规定的"志愿服务"是指学生以志愿者组织、个人或自组织的方式,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善心,参与服务社会公共生产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分为环境保护、青少年关爱、助老助残、社区服务、展会服务、"三下乡"活动、专业技能、灾害应急、公益文化研究推广及其他等十大类。
按照《吉林大学志愿服务纳入本科课程体系考评细则》规定,该校"志愿服务"学分制考评主要分为基础项和自选项两项,基础项为学生必须完成的任务,自选项为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成的任务,但是得分与基础项相加不能超过100分。
据介绍,为了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活动的育人功能,给这项全新的教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吉林大学已对全校的《形势与政策》课程内容设置进行了调整,志愿服务将作为该课程实践教学部分的唯一内容。将该课程原有学时中的部分学时,作为学生必须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该课程原有学分中的部分学分,需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后获得。课堂教学部分和课外实践部分的考核,分别由教务部门和各学院团委负责。
与此同时,吉林大学还规定,2010级及以后的本科生,每学年在完成不少于60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具有参与不少于两次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活动的经历。
此外,日前由吉林大学校团委出台的《吉林大学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性保障、基地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考核等方面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将定期定额拨付志愿服务专项经费,为该校大学生顺利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提供物质基础。
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记者 张建 马扬)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