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缓解交通压力,科学利用道路资源,缓解部分路口路段交通拥堵问题,市公安局决定从今日起对市区部分街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
十条街路可限时禁停
根据规定,从今日起每天7时至19时,十条街路禁止机动车停放。其它时段,允许机动车靠右侧道路边石单排停放。十条限时停车街路分别为:1.繁荣路(前进大街至人民大街);2.湖西路(开运街至延安大街);3.吉顺街(体北路至平泉路);4.清明街(长春大街至新发路);5.东民主大街(柳条路至建政路);6.西民主大街(大兴路至西朝阳路);7.青年路(崇文路至青冈路);8.浦东路(临河街至金川街);9.北海路(临河街至金川街);10.锦程大街(安庆路至春城大街)。以下街路、路段围成区域(含以下街路、路段)禁止人力三轮车、手推车通行:西环城路—自立西街—同广街—富民大街—安庆路—东风大街—兴顺路—蔚山路—南环城路—新城大街—东环城路—小南街—兴业街—北环城路。
四环路内禁三轮车通行
四环路以内区域(含四环路)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四环路由以下街路构成:东四环路—世纪大街—南四环路—超达路—西湖大路—西四环路—北四环路。
另外,所有进入广场的机动车须先让驶出路口的机动车先行;在环形路口内行驶时,须持续开启左转向灯,驶出时持续开启右转向灯。在相邻第一个路口驶出的,须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第二个路口驶出的,须在靠右侧第二条车道行驶;驶出时,须提前并入最右侧车道。在其余路口驶出的,以此类推。
开辟5条公交车专用道
每天6时至20时,以下街路或路段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公交车、大型客车须在本车道内通行;允许空驶的出租车在本车道内通行;其它机动车禁止通行,但允许在路口借用本车道向右转弯。(1)人民大街(北京大街至卫星路)最右侧机动车辅助道;(2)解放大路(建设街至人民大街)最右侧机动车辅助道,(人民大街至民康路)机动车辅助道;(3)西安大路(西安桥除外)机动车辅助道;(4)长春大街最右侧机动车道;(5)工农大路(建设街至红旗街)机动车辅助道,(红旗街至新民广场)最右侧机动车辅助道。
以下路口,将设置公交左转弯专用信号:沿西朝阳路、西安大路由东向西在安达街,沿解放大路、西安大路由西向东在建设街,沿亚泰大街由南向北在长白路,沿长春大街由东向西在大经路,沿长春大街由西向东在大马路。
新规有7天适应期
据了解,新规定将从本月31日起实施,适应期为7天。也就是说,从4月7日开始,对违反新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适应期过程中,交警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对违反新规定的驾驶员以教育为主。
来源:长春晚报 编辑:许银娟